L-1转EB-1C 跨国经理人
发布于: 2017/06/25  11:28 pm
项目介绍:
EB-1C项目是目前国内高管丶企业家最热衷办理的项目,EB-1C——跨国企业行政主管中国母公司或美国以外任何国家的企业体(公司丶合伙或独资企业均可),和美国的一个企业体已有或将要建立的跨国企业关系(分公司丶拥有控股股份的美国企业丶合作经营丶合资经营均可),申请人曾在中国母公司担任行政主管(法人丶高管丶经理或部门主管均可)不少于两年,即可申请跨国企业行政主管移民。
项目优势:
*无需投资,无排期,无移民监,
*周期短,费用低
*不用找雇主,不用办理劳工证
*没有年龄语言学历限制
*全家(包括本人丶配偶和21周岁以下子女)均可以一同获绿卡。

申请条件:
*年龄在21-55岁之间;
*符合杰出人才认定范畴。

美国移民法规定了十条测定“杰出人才”的标准,符合其中三条就可以提出申请。
1.由于其杰出成就获得过低于国际公认大奖的其他全国性或国际性奖励;
2.作为必须具有杰出成就方能加入的专业协会或组织之成员;
3.其专业成就为专门著作丶行业出版物或重要媒体所记载或报导;
4.曾经或现在仍然作为其行业评判或评选的评判员或评委委员;
5.在有关领域取得过开创性成就;
6.发表过专业著作或者在行业出版物或主要媒体上撰写过专业文章;
7.其作品参加过艺术展出;
8.身为某一著名机构的负责人或重要人物;
9.身处高薪阶层;
10.如果是表演艺术家,其表演的票房价值或者其唱片丶磁带丶光碟或影带等的销售有极好的商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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