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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 关于永久居民回美签证
步骤1 - 取得永久居民回美身份资格
申请永久居民回美签证
需要的文档
需要的费用
步骤2 - 移民签证申请和文档
如果SB-1签证申请未被批准将来还能访美吗

概述 - 关于永久居民回美签证
在美国境外停留超过一年或者超过回美许可证有效期的永久居民(称为合法永久居民或 LPR)或附有条件的居民 CR)需要新的移民签证 (SB-1)以进入美国及恢复永久居留。 SB-1类申请人必须通过电子邮件咨询表格https://china.usembassy-china.org.cn/visas/immigrant-visas/immigrant-visa-unit-question/ 与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移民部联系安排首次面谈,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条件,如果符合条件,则会被要求进行第二次面谈。在两轮面谈中,您都必须有证据证明您的逾期逗留是因为返美受阻于无法控制的特别情况。无论您的申请能否被批准,已交的费用一概不予退还。

注:第二次面谈与申请人以前获得移民签证时的面试相同 。 SB-1申请者需要再次证明逾期逗留是因为返美受阻于无法控制的特别情况,并且需要进行移民体检 。因此,还涉及到支付签证处理费和移民体检费。

步骤1 - 取得永久居民回美身份资格
根据移民法的规定,要取得永久居民回美身份资格,您需要向领事证明您:
• 在离开美国时有合法永久居民的身份;
• 离开美国时有返回的意图,并且没有放弃这个意图;并且
• 您是从一次短期的海外访问返回美国,如果海外停留时间过长, 这是由于您无法控制并且不应负责的原因造成的。

申请永久居民回美签证
如果您想申请永久居民回美(SB-1)签证,您应该提前(如果可能的话,至少提前三个月)联系最近的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以便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处理签证。作为签证申请程序的一部分,需要在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进行签证面谈。

需要的文档
当申请永久居民回美(SB-1)签证时,您应该提交以下表格和文档给您将要申请的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
• 一份已完成的永久居民回美身份确定申请,表格DS-117 (https://eforms.state.gov/Forms/ds117.PDF
• 您的永久居民卡
• 您的回美证,如果有的话

您还必须提交支持文件,显示以下情况:
• 在美国以外的旅行日期(例如:航空公司的机票,护照上的盖章等)
• 证明您与美国的联系以及您返回的意图(例如:在美税务报告,以及经济、家庭和社会关系的证据)
• 证明您在美国以外长期停留的原因是由于您无法控制的情况(例如:医疗问题,美国公司的雇佣等)

领事将审查您的申请和支持文件,以确定您是否符合永久居民回美(SB-1)签证的标准。如果你符合,你在所有其他方面也必须符合移民签证的要求,才能被颁发永久居民回美(SB-1)签证。

需要的费用
以下是所需的费用:
• 永久居民回美身份确定申请,表格DS-117。当前美国国务院规定费用是$180.00(可能会变动)。

此外,如果您被批准为永久居民回美(SB-1)身份,还将产生以下费用:
• 表格DS-260的申请处理费。 当前美国国务院规定费用是$345.00(可能会变动)。
• 医疗检查和疫苗费用

步骤2 - 移民签证申请和文档
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将为您提供关于处理您的永久居民回美(SB-1)签证的余下过程的具体说明。(与申请人以前申请移民签证时程序相同)

面试前:
• 您的医疗检查的指示,包括需要接种的疫苗清单
• 面试的指示,包括需要带来的以下文件:
- DS-260表格,移民签证申请
- 原始护照
- 两张美国签证照片
- 大使馆或领事馆要求您带来的民事文件清单(例如出生公证、无犯罪公证、婚姻公证等),用于您的移民签证面试

如果SB-1签证申请未被批准将来还能访美吗?
如果领事官在审查您的永久居民回美身份确定申请,即 DS-117表格和支持文件后,决定您不符合永久居民回美 (SB-1)签证的标准,因为您已经放弃了在美国的居住权,您可能可以也可能无法获得其他非移民签证访美( 例如 B1/B2),这取决于您是否已在中国建立了您将返回的居住地。如果您无法提交有力的证据证明您在中国有强烈的关系,您可能需要根据您最初移民的相同基础和类别重新申请移民签证以便重新回到美国定居。

(郑重申明: 发布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应视为有关任何主题的法律依据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