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律常识
发布于: 2011/05/05  10:51 am
美国是个法律制度健全的社会。用法律维护自己权利的意识深入人心。美国人之间一发生纠纷,往往都是通过法院予以解决。因此美国法院的诉讼案件堆积如山。随着旅美留学生人数的快速增长,一些留学生也开始卷入了民事丶商业丶刑事争讼之中。不少人由于对美国法律及其程序不熟悉,遇到麻烦就惊慌失措,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所以,旅美中国留学生学点美国法律常识,是非常有必要的。
  1. 车祸发生后应该如何应对?
  美国是个汽车王国。驾驶汽车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经常驾车外出,有人难免会碰上或大或小的车祸事故。有的留学生在车祸发生时,由于不懂法律,或者英语表达能力有限,往往不知所措。有人甚至企图逃离现场,结果被警察逮捕。
  根据伊利诺州法律规定,驾车人在车祸发生后必须立即停车。不论事故责任最后如何确认,驾车人都不得离开事发现场,否则将会以“撞车逃跑”(Hit and Run)的罪名被起诉。如果法官认定“撞车逃跑罪”成立,被告人可能被吊销驾照,判罚巨款,甚至监禁。所以,驾车人在车祸发生后,应该头脑冷静,迅速与警察联系。在警察抵达现场进行调查时,驾车人应配合警察,陈述事情发生的经过,但不要主动认错,不要轻易承认自己犯有过失。公路警察的记录和罚单是日后法庭听证时的重要证据。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车祸发生后应立即和律师及自己的保险公司联系,由专业人员出面与法庭及对方打交道可以避免犯错。
  如果车祸涉及两部或多部车辆,当事人应主动询问并记录下对方的姓名,驾驶执照号码,家庭住址,汽车保险单,保险公司的名称丶地址及电话,汽车的车型及出厂日期等。倘若对方驾车人不是汽车主人,还应该将汽车主人的姓名,电话号码及其保险公司的信息一一记录下来。事发时如有目击人在场,应想法记录下他们的姓名丶联系电话丶争取在日后法庭审理此案时请他们出庭作证。如有可能,当事人应将车祸现场用相机拍摄下来,如自己身体有明显外伤,也应马上将身体受伤部位拍摄下来。当事人还要尽早地将车祸发生的详细经过整理出来,包括车辆的行经位置,双方车速,事故发生的时间等。同时,还应画出草图,标名双方当时的位置,交通指示灯,车道,人行道等。人的记忆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淡化,所以尽早地将事故详情记录下来,有利于日后的案件审理。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驾车人应注意以下原则:1)如果车祸导致有人死亡,当事人应该立即拨打紧急电话通知警察局或伊州公路巡警。警察到达出事现场后,驾车人应配合警察填写事故报告。驾车人万万不得驾车离开现场,否则后果严重。2)倘若有人在车祸事故中受伤,当事人应立即呼叫救护车,并向受伤者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假如受伤者伤势严重,当事人不可移动或推拉受伤人,因为这种行为可能会导致伤情恶化甚至生命危险。3)如果事故发生在交通繁忙的公路上,驾车人在车祸发生后无法开动汽车,就应打开紧急信号灯,提醒来往车辆注意。4)车祸发生时,如果对方是肇事人,并且对方拒绝出示驾驶执照以及汽车的保险公司资料的情况下,我方绝不能使用暴力或过激手段阻止对方离开事发地点。我方应马上记录下对方汽车的车牌号码,并立即报告警察。使用暴力阻拦对方离开或未经对方同意私自扣留对方驾驶执照或汽车保险单将构成非法行为,对自己不利。5)驾车人在路上或停车场撞倒了停泊的汽车,如果车主不在场,应该先找到车主。暂时找不到车主的话,应留下一条子写上简单的说明及自己的姓名,电话,住址。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将事故报告给警察局。6)警察对事故进行调查时,驾车人应配合警察,切忌指手划脚地激动地与警察争辩。警察如果向驾车人开出交通传票,驾车人应签字收下。如果当事人激动地挥舞双手与警察辩论,或者拒绝签署交通传票,就有可能被警察拘捕,送到警察局。这种逮捕记录日后会导致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事实上,签署交通传票仅代表着当事人同意上庭,并不表示他认罪或认错。事故的责任将最后由法庭裁定。
  2. 如何防止家庭暴力?
  所谓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所发生的伤害对方的行为。家庭成员包括夫妻,父母及子女,近亲等。有的州的法律规定家庭成员包括男女同居者或同性恋者。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包括使用暴力殴打或故意伤害,虐待,精神折磨,恐吓,限制人身自由等。美国各州对待家庭暴力十分重视。法律明文禁止家庭成员任何一方殴打虐待或恐吓另一方。家庭暴力事实一旦确定,州检察官将依情节轻重提起公诉,将肇事者绳
之以法。家庭暴力包括肢体暴力及精神虐待。
  在国内,家庭成员间的一些轻微的暴力行动,如夫妻之间因争吵而引起的打斗,因教训不听话的孩子而对其进行打骂,极少会被告到法院。打是亲,骂是爱,棍棒下面出孝子,不打不成材,这些传统的观念为许多人接受或理解。因此,有的旅美华人或留学生由于对美国反家庭暴力的法律不了解或因家庭小事,夫妻大打出手,或因孩子不听话,使用暴力教训,结果被警察逮捕,拘留并遭检察官刑事起诉。如果被告人被法官判决有罪,该项判决对被告人在美国的学习,工作及移民或非移民身份都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有些人触犯法律之后,以文化背景语言不同,或自己不懂法律条文为由,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进行辩解。也有人认为美国的反家庭暴力法律不符合传统亚洲家庭价值的观念。但这些理由通常不会得到法官的同情或支持,通常也不构成合理的反驳意见。因此,留学生来到美国学习和生活,就一定得注意遵守当地法律,入“乡”随俗,不要触犯美国的法律。当然,如果自己的权益受损害时也应按照法律的规定,竭尽全力争取或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而不要忍气吞声,委曲求全。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在暴力发生或人身受到威胁时,应立即拨打911,寻求警察干预和保护。伊州和其他州针对居民如何应对家庭暴力提供了多种司法服务,包括紧急住宿庇护丶陪护丶心理咨询丶帮助受害人申辩丶上法庭等。受害人为了保护自己,可以到州地方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禁止暴力行为人接近受害人身活动的范围内,包括居住地及工作场所。受害人有权不让暴力行为人知道自己的住址。不过要记住,一旦决定报警,而州检察官决定对暴力行为人起诉后,受害人是无权撤诉的。有的留学生或华人是通过与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结婚后来到美国的,而且本人的移民申请正在被移民局审核。有的配偶就威胁暴力受害人说,如果受害人去报警,就会去移民局撤销申请案。其实,美国法院的态度是非常明确的,如果暴力行为人触犯了刑法,无论受害人的身份是否合法,都一定要将犯罪人绳之以法,而且会帮助受害人找到社会服务机关进行救助,为受害人提供安全的环境。而且美国国会还通过了一项法律,准许家庭暴力受害人离开家后,自己单独申请绿卡,而不需要依靠虐待他(她们)的配偶。
  3. 无罪推定及米兰达警告(Miranda Warning)
  美国人讲究法制。法制的一条重要原则是“无罪推定”,就是说,即使是公民或旅居美国的外籍人士被指控实施了犯罪行为,在未被宣判之前,他或她仍然被推定是无罪的。美国社会的共识是,法制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结果正义。但结果正义只能通过程序正义才能得到实现与保障。
  美国电影或电视剧中时常出现一个镜头:一个警官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时,对他大声讲一通话,这段话通常就是米兰达警告。米兰达警告是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于1966年在“米兰达诉阿利佐那州”的案件中为了保障宪法第五条修正案所赋予公民的沉默权和非自罪权所确定的法律原则。米兰达警告的内容是:犯罪嫌疑人在被讯问之前,必须清楚地被告知他或她有如下权利:有权保持沉默;在讯问中所说的一切可以在日后的法庭审判中成为对其不利的证据;有权咨询律师并要求在讯问中有律师在场;如果无钱聘请律师,政府会免费为其指派公共辩护人。
  警察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之前必须对他或她告知米兰达警告。不过,警察如果只是记下当事人的姓名,出生年月及家庭地址而对案件本身不进行讯问的话,也可以不告知米兰达警告。只有犯罪嫌疑人被告知了米兰达警告,并表示愿意放弃米兰达权利的情况下,他或她的的坦白交代才有可能被法官认定为证据。
  有些留学生不知道米兰达警告,或者因为英文能力有限,因此对米兰达警告听不懂。警察一询问,或马上承认有罪,或竭力为自己辩解。在律师不在场的情况下,这类辩解或坦白很可能包含对当事人不利的言词。所以,我们应当了解,沉默权和非自罪权是美国宪法赋予人民的权利。任何人在接受讯问时有权保持沉默,不得因拒绝回答问题,拒绝与警察或检察官配合而被加重处罚。
  4.雇员面临解雇的对策
  随着留学生在美就业人数的不断增加,各种劳资纠纷也多起来。了解一些有关解雇的法律知识,有助于雇员在面临解雇时努力争取自己的权益。
  a) 谈判离职方案
  一些公司允许雇员在解雇丶离职时与公司谈判离职方案(Severance Package)。雇员应熟悉公司的规章及规则。在与公司管理层谈判时努力争取最有利的权益和离职安排。
  b) 申请失业保险金
  各州法律都允许被解雇的雇员在失业期间申请失业保险金。伊利诺州法律规定,凡是工作满二十周以上的雇员被解雇后,可以向伊州就业保护署(Department of Employment Security)申请失业保险金。
  c) 查阅人事档案
  按照州法律规定,雇员有权查阅复印自己的人事档案材料。雇员被解雇后,可以通过查阅档案了解公司对自己的工作丶能力丶表现及升迁诸方面问题的评价。
  d) 有关歧视行为的行政诉讼
  如果雇员认为自己因种族丶肤色丶性别丶年龄等原因在公司受到歧视,可以依据州和联邦法律提起行政诉讼。在伊利诺州,雇员的歧视案件既可以按照伊州人权法(Illinois Human Rights Act)向伊州人权署(Human Rights Department)起诉,也可以按照联邦民权法1964年第七章向联邦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起诉。这两种机构都有权对案件进行调查审理。
  e) 有关薪资拖欠的案件
  如果雇主拖欠雇员的薪资不发,雇员有权向劳工部(Department of Labor)起诉。如果胜诉,雇员将获得全部拖欠薪资及合理的赔偿。联邦公平工作标准法(Fair Labor Standards Act)及伊州工资索还法(Illinois Wage Payment Collection Act)都对此类案件有具体的规定。
  附:黄正东博士拥有美国耶鲁大学的法学硕士学位(LL.M.) 和法学博士学位(J.S.D.)。黄博士还先后获得中国武汉大学的法学硕士学位和美国伊利诺州理工学院芝加哥肯特法学院的法律博士学位(J.D.)。黄正东律师拥有伊利诺州和纽约州的律师执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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